关于发布《2019年河南省A类、B类会计师事务所分类评价信息》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6/28 16:43:43
为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引导企业科学规范选择会计师事务所的指导意见》(财会〔2011〕15号)精神,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公平有序竞争,根据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会计师事务所分类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会协〔2018〕9号)的有关规定,河南省注协对2019年全省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分类评价,现将全省a类、b类会计师事务所分类评价信息予以发布。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引导企业科学规范选择会计师事务所的指导意见》(豫财会〔2011〕38号)的要求,大中型企业应当选择与自身规模、行业地位和社会影响相适应的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相关服务;小型企业原则上选择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相关服务,也可以选择符合其业务需求的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相关服务。大中型企业选择与自身规模、行业地位和社会影响明显不相匹配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服务的,财政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对该企业及承接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重点监管。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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